【理大暴動】涉理大衝突否認暴動等罪 設計師自辯稱只是到場見證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5/12 14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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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名產品設計師早前否認暴動等兩罪於區域法院受審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2019年11月理工大學衝突中,1名產品設計師於紅磡蕪湖街被捕,警方在其身上搜出波子、索帶及生理鹽水等物品,設計師早前否認暴動等兩罪於區域法院受審。設計師今(12日)出庭自辯,解釋當晚從新聞得知理大事件有望解決,故希望親身見證才前往現場。

涉案被告雷爍鏗(29 歲)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,在紅磡蕪湖街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暴動,以及管有26粒波子及100條索帶,被告否認暴動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兩罪受審。

被告今出庭自辯時供稱,他是理大的舊生,他於案發當晚從新聞得知,有校長等人物抵達理大,故認為衝突有望於當晚化解,他因此希望親身到場見證,遂收拾與胞弟共用作行山的背包出門。

被告稱其後乘港鐵至何文田站,並與衝突現場保持距離,後來衝突漸近,被告便退到佛光街天橋,其後於公園稍作休息,從背包中取出為行山備用的可樂和餅乾食用。

被告續指他其後前往佛光街及馬頭圍道交界,途中被群眾懷疑他是便衣警,因為其背包肩帶上有一條反光紋,被告因此被群眾搜袋及要求露出褲頭,群眾更派人尾隨被告。被告感到不安,因此決定走回頭路,循其他路線進入理大。

被告走到蕪湖街附近時,發現前方有群眾,被告遂打算尾隨進入理大,其後被告又用google map查看路線,期間聽到槍聲,被告看到有群眾後退,並將他撞跌,而他手中的電話亦掉在地上及遭群眾踢走。被告其後發現警方在相距他約十多米位置,被告下意識向前跑,但跌倒在地上後遭警方拘捕。

被告供稱當晚並沒有參與任何示威、暴動或非法集結,而背包內的黑色上衣、手袖和生理鹽水等物資,是為了預防遇上催淚煙之用。被問及為何帶備8支生理鹽水之多,被告解釋他只是隨手放進背包,未有為意。被告又解釋袋中的索帶,是胞弟為幫他準備窗花以便領養貓隻之用,而波子則是胞弟準備給貓隻玩耍之用。

被告其後於控方盤問下進一步解釋,涉案背包為兩兄弟共用,11月初的時候胞弟帶同背包到他的寓所,但最終兩人沒有去行山,胞弟便將背包遺下。被問及為何想見證理大衝突化解的一刻,被告稱「可能個感覺好似去旅行咁,見住啲年青人真係可以離開,有得睇到呢個畫面,新聞可能捕捉唔到。」

控辯雙方均已舉證完畢,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周五(14日)作結案陳詞,並暫定於6月10日裁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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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